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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吉隆坡警方周五( 11 月 28 日)突击隆市秋杰路一个娱乐中心,并揭发该中心是各族男同性恋的“朝圣地”,被扣留的 201 名男子中,有 17 人为公务员,当中包括,医生、教师、副检察司及执法人员等。根据马来西亚当地媒体的报道,在为期两周的情报收集后,吉隆坡警察总部反风化、肃毒及私会党取缔组(D7)联合吉隆坡市政厅及联邦直辖区宗教局,于周五晚上 8 时展开取缔行动,突击秋杰路一间店屋,而该会所位于店屋的第二及第三层。该中心下层为健身房,而上层则设有桑拿和按摩浴池。媒体用“令人震惊”来形容中心的设施,称中心内设有“黑房间”,房间内铺有一层薄黑色床垫,让房客发泄欲望。吉隆坡副总警长拿督莫哈末·阿查尼在现场召开记者会时说,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发现,该娱乐中心表面上提供健身、桑拿、按摩与浴池服务,实际上是为男同性恋提供娱乐活动的场所,让他们进行“约炮”、“多人派对”,甚至是交换性伴侣等。 根据媒体了解,进入房间的会员会被要求脱去衣物,只提供一条白色毛巾,然后才允许前往上层区域。在警方突击时,有数名客人一丝不挂,正在使用按摩浴池和桑拿,随后才惊觉执法人员出现。阿查尼指出,此次行动总共扣查 201 人,包括 7 名员工。“被捕者中有 24 名外籍人士,其余则为本地公民,其中 17 人为公务员,年龄介于 19 岁至 60 岁。”他透露,警方也在现场起获了安全套、润滑剂,以及一些其他的物品,媒体称其为“与不道德活动有关的”。阿查尼还指出,警方相信该场所每日营业,已运作了 8 至 10 个月,同时也怀疑通过社交媒体宣传其活动,招徕顾客。报道说,被扣留的 201 人中有中国籍人士,以及包括韩国、印度尼西亚和德国籍男子。他透露,调查也发现,该中心每次收费 35 令吉(编:约合 60 元人民币),新会员需额外支付 10 令吉注册费,营业时间从下午 5 时至深夜。所有被捕者被带往金马警区总部进行尿检与进一步调查。他补充,警方根据刑事法典第 377B 条文(违背自然性行为)调查此案。其中 80 名回教徒男子则被宗教局援引联邦直辖区宗教法令第 29 条文调查。根据了解,被逮捕的公务员中,专科医生、教师、副检察司、外交行政组官员,以及执法机构人员。 当地媒体的报道,被扣留的 201 名人士其中之一的一名不愿透露具体身份的男子表示,自己在砂拉越美里工作,因此大部分时间都在美里,很少回吉隆坡的家。 他坦言,“这个地方,我也是刚刚才知道的。”这名 40 多岁的工程师男子,被发现与一名 19 岁的年轻男子在房间内,媒体的报道说,他们涉嫌进行“不道德或违反自然的行为”。这名 19 岁年轻男子则表示,这是他第二次到访该场所。他说,他之前是从朋友那里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这里很受欢迎。我第一次来是 2 周前,在这里带待了 3 小时。本来只是想尝试,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另外,一名 50 多岁的医生则表示,他多次到访这个场所,是通过社交媒体得知的。“我经常来这里,是为了下班后避开交通堵塞。可以在这里稍微‘疗愈’一下,泡桑拿和按摩池。”已婚育有 4 名子女的他承认,该场所内确实存在部分房客进行“违反自然的行为”。“我不想说明自己做了什么,但这种行为确实有发生。” 媒体报道角度仍猎奇标题称“断背山论剑”和其他对性少数族群议题的认知和法律环境比较落后的国家或地区一样,马来西亚当地媒体对有关此类新闻的报道还是充满猎奇心理,当地一家叫《中国报》的中文纸媒和网络媒体,动用的标题就比较耸动,如果说““秘密男会所”还比较写实,那么“断背山论剑”就有点让人哭笑不得。 报道中甚至还包含警方突击娱乐中心时拍摄的现场影片,其中一段画面是有两名巫裔男子在取缔行动时,躲在观影房角落的床铺上“互摸”,后来被警方勒令模拟重演案发经过,场面露骨。 “我是被逼的!” 男大生揭露“上瘾”历程,报道中还不乏离奇故事。《中国报》的“独家报道”还为一名大学生的口述经历专门开设小标题,这名大学生说,“我是被逼当 GAY 的!”报道说,男大学生因中学时期遭同学逼迫与同性发生性行为,怎料却因此打开“新世界”,自此逐渐上瘾,愈发无法自拔!巫裔男大学生 W(19 岁)在取缔行动中被捕后受访时坦言,他在中学时期曾被同学逼迫与同性发生性关系,未料因此逐渐上瘾。“没想到被同学逼迫后我越来越上瘾,无法自拔,才会逐渐变成男同性恋。”他透露,本身是通过友人介绍才获悉有关娱乐场所,而自己是第二次“光顾”,并在娱乐场所内跟其他新结识的同好“交流”。不过,《中国报》并没有向读者解释,目前世界上较科学的、被文明世界普遍接受的认知是,性取向虽然非单一基因决定,但被认为是一种自然的生物现象,不是一种个体的选择,也无法随意改变。“看多了”甚至“被带坏”都不能改变。 截图自《中国报》网站 娱乐中心扬名海外游客也来“打卡”《中国报》的报道说,娱乐中心”扬名海外“,不仅在本地男同性恋的圈子中广受好评,更吸引许多外籍男游客慕名而来!据了解,被取缔的娱乐中心是专门为男同性恋者服务,在圈子内的知名度非常高;他们一般是通过社媒、网络和朋友之间互相宣传招揽顾客。《中国报》记者查阅有关娱乐中心的谷歌点评后发现,该中心的评分高达 4.3 分,其中大部分都是好评,更有盛赞称能看到各种身材不一的帅哥。“这里非常干净,有很多年轻帅哥,还有两间暗室、桑拿房等娱乐设施供人使用。”当地媒体的报道中并没有透露该中心的名称,不过专注于同志东南亚旅游的一家公众号昨天的推文指出,“从现场图片中不难发现该场所就是吉隆坡的人气健身桑拿中心 OTOT2,OTOT2 是吉隆坡的一家老牌人气健身桑拿中心”。 在马来西亚同性性行为仍属刑事罪马来西亚曾为英国殖民地,其《刑法》源自被英国统治时期。刑法第377条将任何与其他人或动物进行的“非自然”性交媾行为视为违法;另一条文为第 377A 条,将男性之间的“严重猥亵”(gross indecency)视为有罪。独立后的马来亚联合邦和后来的马来西亚继续采用英美法系作为其法律体系至今,很大的程度上继承了英国殖民所留下来的刑法,尽管现今的英国早已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废除。另外,马来西亚是一个以穆斯林居多的国家,伊斯兰法律属各州政府管辖范围。因此,各州立法议会可各自修订适用于该州的伊斯兰法律。马来西亚所有 13 个州和 3 个联邦直辖区的伊斯兰法律皆明文规定穆斯林涉及同性性行为皆属违法行为。2022 年 11 月 29 日,新加坡国会通过了废除与马来西亚刑法同源的第 377A 节条文的《刑事法典》(修正)法案。成年男性间自愿的性行为合法化,自此无分性别,同性间性行为在新加坡正式完全合法。与邻国新加坡不同,马来西亚仍保留对与他人发生“非自然性行为”治罪的刑法条文,《马来西亚刑法》第 377A 条文中明定口交和肛交属违反自然性行为,可在第 377B 条文下被判刑。条文说,通过将阴茎插入另一人的肛门或口中而与另一人发生性关系的任何人都被称为违法自然性交。第 377B 条文则列明违反第 377A 条文者将会被处以二至二十年徒刑和鞭刑。不过,和新加坡在废除该条文前一样,马来西亚近年已较少发生依该条文对公民治罪的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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